夫妻離婚,信用卡債務太重,如何處理?
一、夫妻離婚雙方都有信用卡債務無法償還,債務都用在生活生意方面,這些債務怎樣處理
些債務怎樣處理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婚內共同舉債(共同簽名,或者有其他證據顯示共同向別人借錢),不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都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但是一方舉債非用于共同生活的債務屬于個人債務,一方非生活必須所負債務(例如做生意等等)也屬于個人債務。
二、丈夫不知情的債務要償還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丈夫不知情的債務一般不需要償還,只有夫妻共同債務才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夫妻共同債務要有夫妻共同簽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負擔的在婚姻存續期間用于家庭生活的債務。
三、不想償還債務,如何舉證是夫妻共同債務或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婚前所負的債務。如上所述,這種債務一般屬于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無義務為其償還,但債權人能夠證明其將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償還的債務,但雙方以逃避義務為目的的不予準許。法律尊重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并不禁止夫妻雙方對其所負的債務進行相關的約定,但這種約定僅在他們之間產生效力,對外(即債權人)不產生效力。現實中不少人欲通過離婚分割財產以達到逃避清償債務的違法目的,對此,無論是婚姻登記機關還是人民法院,都應當嚴加防范,認真審查,凡有損于第三人合法權益的協議應認定為無效。
四、怎么償還夫妻共同債務,規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償還責任,可以由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可以由雙方協商清償,雙反協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進行判決。
五、償還夫妻債務的注意事項是什么
償還夫妻債務的注意事項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