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未賠付賠償金之前,是否必須先支付律師賠償金的百分比?_孫志剛 賠償
一、被告未賠付賠償金之前,是不是得先支付律師賠償金的百分比
一、律師打官司按百分之幾收費?1、律師打官司的收費是根據一定的比例來認定的,對不涉及財產:
3000-20000元,涉及財產: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10萬元(含10萬元):
6%
10萬-50萬元(含50萬元):
5%
50萬-100萬元(含100萬元):
4%
100萬-500萬元(含500萬元):
3%
500萬-1000萬元(含1000萬元):
2%
1000萬-5000萬元(含5000萬元):
1%
5000萬元以上、刑事:
1、偵查階段:
2000-5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
5000-15000元。
3、審判階段:
6000-30000元。
對疑難重大復雜案件、集團犯罪案件可在不高于上列標準的倍的范圍內協商確定收費。
刑事自訴、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標準執行。
二、律師費由誰承擔?
一般來說,打官司律師費由委托人自己承擔
1、現有關于律師費承擔規定僅適用于部分領域,不能當然理解為敗訴方(有過錯方)承擔律師費的法律依據;
2、是否聘請律師是當事人的權利,而不是必須行為,法院不會因當事人是否聘請律師而改變案件審理結果,因此聘請律師與提起訴訟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關系;
3、我國現行有關規定對律師收費標準沒有完全統一,且當事人和委托律師之間可自行協商,因此由法院界定收費的準確性有很大難度;
4、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還可能導致律師之間惡意競爭,不利于我國當前的法制建設。
在司法實踐中,律師在案件中是起到很重要的位置,但前提也是需要支付費用,但對于費用的標準這個在全國也是沒有統一的標準,會結合案件的復雜情況來進行分析,所標的額度越高,那么所需要支付的律師費用就會越多。
二、老公死了賠償金打給誰,有哪些相關規定
老公若因事故死亡,則賠償金一般應當由其父母以及配偶進行收取。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規定,因生命、身體、健康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三、17歲打架致人輕傷賠償標準,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17歲打架致人輕傷賠償標準是由監護人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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