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辭職一個月,廠里不批準,勞動局會來廠里調解嗎
一、提前辭職一個月,廠里不批準。勞動局會來廠里調解嗎
1、辭職無需批準,但需要提前30天書面形式提出辭職,建議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將辭職書郵寄到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門,在郵單上寫明所郵寄的物品是“辭職書”,并妥善保存回執,以便在產生爭議時使用。然后,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公司人事部門要求辦理辭職手續、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結清工資等。如果公司不同意,可向勞動部門投訴。
2、如果勞動單位(這里為工廠)沒有違法的情況下,勞動者向勞動單位辭職,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勞動單位批準或不批準不是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只要你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出辭職,并辦好交接工作,單位沒有理由不批準辭職不辦手續或者扣押你的相關資料。如果單位不履行相關職責, 你可以到勞動單位所在的區一級的勞動局相關部門(一般為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另外,如果是你主動辭職,那么合同解除時的經濟補償金就沒有了。
二、在工廠上班一個月辭職不批應怎么辦
1、勞動者在工廠上班一個月后辭職,如果提前三日通知工廠的,不需要單位批準,到期后可以完成工作交接后走人;如果過了試用期的,則要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工廠辭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三、在工廠上班一個月辭職不批該怎么辦
1、勞動者在工廠上班一個月后辭職,如果提前三日通知工廠的,不需要單位批準,到期后可以完成工作交接后走人;如果過了試用期的,則要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工廠辭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四、在公司上了四個月的班想辭職,因為年假期間不批準怎么辦
1、根據法律規定,正式員工提前三十日履行單方面書面告知用人單位的程序,即可解除雙方已經生效的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員工只需提前三日通知公司要辭職,無需以公司的批準為前提。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