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行政復議可以行政復議嗎,申請行政復議的條件是什么
一、申請行政復議可以行政復議嗎,申請行政復議的條件是什么
行政復議須知一、申請條件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須符合下列條件(一)申請人應當具備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三)應當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四)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五)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六)屬于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范圍;(七)屬于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機構的職責范圍;(八)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復議申請,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二、如何提出行政復議,人事決定可否行政復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第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下列規定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并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 (一)國務院部門的規定; (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定; (三)鄉、鎮人民政府的規定。 前款所列規定不含國務院部、委員會規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規章。規章的審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 第八條 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 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行政復議期間是否可以強制執行,規定是什么
法律咨詢解答
行政復議期間可以強制執行。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行政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可以強制執行。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
引用法規
[1]《行政處罰法》 第四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四十五條
四、稅務行政復議優先辦理可行嗎,行政復議是行政訴訟的必經程序嗎
1、對在稅務案件處理過程中,同時涉及行政復議和刑事偵查、審判程序時,行政程序和刑事程序哪個程序優先的問題,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復議條例》及《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的法規,當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不服提起行政復議,復議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的,復議機關應當受理。
2、稅務機關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應加強與公、檢、法機關的工作聯系與協調。
五、對于具體行政行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機關的行政復議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對于具體行政行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機關的行政復議”問題回復如下 行政機關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只能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
根據《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第十一條
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引用法規
[1]《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
[2]《行政復議法》 第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