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部門可以辦理抵押物登記?
一、有權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是哪一個部門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條
[2]《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二、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有哪些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三)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是哪些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四、能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有哪些
⒈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⒉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及以上相關部門
⒊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⒋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⒌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五、辦理抵押登記的部門是哪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三)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