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趕兒媳出門犯法嗎?
一、公婆趕兒媳出門犯法嗎
視情況而定,看房子歸屬問題。遇到此問題需要協商處理。房屋產權的確認是指國家主管機關通過特定的法律程序對房屋所有權的效力認定,房屋產權確認的法律后果即是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有效。非政府主管機關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自行對房屋產權進行確認,房屋產權的確認主要表現在房屋產權的登記制度中。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二、兒媳婦打婆婆,犯法嗎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引用法規
[1]《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三、兒媳婦不贍養公婆犯法嗎
從法律角度看,我們國家法律并沒有哪一條明確規定兒媳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因此兒媳不贍養公婆并不違反法律。
子女的配偶不屬于贍養人的范疇,所承擔的僅僅是協助贍養義務,法律也沒有規定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負有贍養義務。
但是,如果兒媳與公婆之間,簽訂的有遺贈扶養協議的,則其是有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的。
【法律依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引用法規
[1]《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