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局在哪些情況下會被撤銷注冊商標
一、商標局在哪些情況下會被撤銷注冊商標
1、因違反商標法而被商標局撤銷
一是由于商標權人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或圖形,或自行改變注冊人名字、地址和其他注冊事項等
二是自行轉讓注冊商標,或者連續3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
三是其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
2、爭議撤銷:
如數個當事人所爭議的商標確屬相同或類似,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后注冊當事人的商標,維護先注冊當事人的商標專有權。
3、撤銷商標與注銷商標不同:
注銷商標是由于商標注冊人自動放棄專用權引起的撤銷商標是商標局對商標注冊人違反商標法規所給予的處分或是商標評審委員會對注冊商標發生爭議時所作出的終局決定。
二、撤銷商標注冊的情形有哪些?撤銷注冊商標如何申請
任何申請都是需要一定程序的,撤銷商標注冊也不例外。最重要的是清楚的了解撤銷商標注冊的一些情形,可以從更大程度上幫您提高申請的效率從而給自己減少一定量的麻煩。那么,撤銷商標注冊的情形有哪些呢?黑龍江鼎鐸律師事務所劉學軍律師解析。
三、商標注冊撤銷后可以申請撤銷嗎
一、簡要說明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該注冊商標的申請。二、辦理途徑申請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有兩條途徑(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三、辦理步驟(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在交費窗口繳納申請規費→查收是否予以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書四、申請書件的準備申請人辦理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應提交以下書件1、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應注明撤銷理由);
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的復印件;
3、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五、查收是否予以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書商標局收到撤銷申請后,將向商標注冊人發出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商標局收到商標注冊人提供的注冊商標的使用證據后,將對證據進行審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銷該注冊商標的決定,并向注冊人和申請人發出是否予以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書。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則將是否予以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書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六、注意事項1、申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必須填寫清楚、準確,以便于聯系。
2、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前應查詢該撤銷商標的注冊情況,以該商標的現注冊人情況填寫《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
3、申請撤銷商標注冊申請人應按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在撤銷理由中說明被申請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有關情況。
4、被申請撤銷的商標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至撤銷申請日至少已滿3年。
5、當事人對商標局做出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銷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七、特別聲明(一)以上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都是指導性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二)以上于2010年3月修訂,如果以后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注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
引用法規
[1]《商標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九條
四、申請注冊中的商標可以撤銷嗎
1、申請人申請商標注冊后,申請人是可以申請撤回商標注冊申請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一條 申請人在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裁定前,可以書面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要求撤回申請并說明理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可以撤回的,評審程序終止。
第六十二條 申請人撤回商標評審申請的,不得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評審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對商標評審申請已經作出裁定或者決定的,任何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評審申請。但是,經不予注冊復審程序予以核準注冊后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除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一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二條
五、撤銷商標權申請怎么辦,法律上如何認定
專業分析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該注冊商標的申請。
商標局收到撤銷申請后,將向商標注冊人發出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商標局收到商標注冊人提供的注冊商標的使用證據后,將對證據進行審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銷該注冊商標的決定,并向注冊人和申請人發出是否予以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書。
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則將是否予以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書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申請人辦理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應提交以下書件
1、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應注明撤銷理由);
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的復印件;
3、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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