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證欠條法律效力受質疑
一、如果留下欠條但沒有公證有沒有法律效力嗎
1、如果是借給別人錢,那就讓他打個借條而不是欠條,因為兩者在訴訟時效上是不一樣的。
2、借條上應寫清楚借款事由及借款金額(可以約定還款期限,也可以不約定還款期限),必須由借款人在借條上親筆簽字,有條件時加蓋指印。
3、自己親筆寫下的借條卻不承認的情況極少出現,即使有,也是可以通過筆跡鑒定證明的。
二、欠條不去公證有法律效力嗎
1、欠條不去公證,在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的以下條件時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是否公證不影響借條的效力。
2、《公證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公證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第二十七條第一款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的以下條
[1]《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2]《公證法》 第二十七條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1]《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2]《公證法》 第二十七條
三、欠條不公證有沒有法律效力
1、欠條不公證也有法律效果,但要符合下列條件訂立欠條的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欠條的意思表示真實;并且欠條的合法;欠條不違背公序良俗。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條規定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條
四、欠條不公證有沒有法律效果
1、欠條不公證也有法律效果,但要符合下列條件訂立欠條的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欠條的意思表示真實;并且欠條的合法;欠條不違背公序良俗。
2、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條規定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