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后,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
一、勞動合同到期后,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
勞動合同到期后,辭職一般需要提前一個月。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二、合同還有2個月到期,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辭職嗎
1、在合同到期前辭職是沒有問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同時,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睘榇?,在勞動合同到期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試用期員工提前3日通知(正式員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即可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包括辦理辭職手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要提前一個月么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是不需要提前一個月的,書面提出離職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四、勞動合同到期后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
1、勞動合同到期后,辭職一般需要提前一個月。
2、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五、合同到期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
一、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勞動合同到期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是否續簽,而當地的地方性勞動法規中也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的規定,那么勞動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合同到期后勞動者只要通知用人單位不續簽,那么用人單位就應當馬上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的義務,不需要打辭職報告,因為辭職報告是在勞動合同未到期時勞動者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才需要的。但勞動者需要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應當在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二、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九條
六、勞務合同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
勞務合同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一般勞動者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