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出軌導致離婚,如何解決?
一、男女雙方都出軌,決定離婚,有什么方式可以離婚
1、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兩種方式可以離婚。
2、當事人起訴,主張法院判決離婚的,需要滿足婚姻關系合法有效、當事人自愿、夫妻感情破裂等條件。
3、而當事人協議離婚的,需要滿足雙方具有合夫妻關系、已訂立離婚協議、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親自領取離婚證等條件。
二、女方起訴離婚需要滿足的條件具體是什么
1、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2、夫妻雙方都愿意離婚,但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上不能達成協議的。
3、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為法律承認的事實婚姻。對于符合登記離婚條件的合意離婚,如果當事人基于一些原因不愿意進行離婚登記的,也可以適用訴訟離婚。
三、女方起訴離婚需要滿足條件具體是什么
1、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2、夫妻雙方都愿意離婚,但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上不能達成協議的。
3、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為法律承認的事實婚姻。對于符合登記離婚條件的合意離婚,如果當事人基于一些原因不愿意進行離婚登記的,也可以適用訴訟離婚。
四、離婚,規定不允許協議離婚的情形有什么
有以下情形的,不能協議離婚1、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但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債務清償未達成協議的;
3、雙方或一方當事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4、雙方當事人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
在不能協議離婚時,可通過訴訟離婚解除婚姻關系。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首先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就會進入審判階段,如果認為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就會判決準予離婚,所以在起訴時要注意提供能夠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五、辦離婚一定要雙方到場嗎,有沒有規定?
一般是需要雙方親自到場處理的。通常來說,如果雙方是采用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的,是需要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的。如果是通過起訴的方式離婚的,原告和被告如果不出庭,會對案件的結果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