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被迫撤資算抽逃出資嗎? 如何規定?
一、股東被迫撤資算抽逃出資嗎,該如何規定的
公司的股東被迫撤資的,不屬于抽逃出資的行為,不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公司成立之時,股東負有出資的義務,要按照公司的章程完成出資,否則會認定為抽逃出資或瑕疵出資的行為。
二、股東撤資要交稅嗎,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
股東因股權所得的收益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撤資行為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溫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難題不知道怎么解決?或者實在找不到合適的律師,請點擊咨詢按鈕,可以根據你的大概情況為匹配到最合適的本地專業律師。
引用法規
[1]《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三、公司股東撤股怎么清算
律師解答公司股東是不可以撤股的,若想退出,可以通過轉讓股權的方式達到退出的目的。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份;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分,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的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若是轉讓股權退出的股東,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的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溫馨提示】遇到相似問題不要慌,點擊咨詢快速找到專業、合適的律師,
1對1深度溝通法律需求,
3~15分鐘獲得解答!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四、公司法規定,公司法中如何規定股東必須撤資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股東抽逃出資引發的法律后果非常嚴重。一般情況下,對于股東抽逃出資的行為,公司登記機關除有權責令改正外,還可對股東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如果股東抽逃出資的數額巨大、造成的后果嚴重的,將涉嫌構成抽逃注冊資本犯罪。 但這并不是說公司股東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退股兩種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東也可在依法履行相關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財產,因而股東同樣可以獲得實際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三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