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申請條款的主要和法律依據是什么_排污申報
一、排污許可申請條款要包括哪些,法律依據是什么
專業分析排污許可證申請表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排污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準文件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材料;
3、按照污染物排放口、主要生產設施或者車間、廠界申請的污染物排放種類、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4、污染防治設施、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監測方案等信息;
5、主要生產設施、主要產品及產能、主要原輔材料、產生和排放污染物環節等信息,及其是否涉及商業秘密等不宜公開情形的情況說明。
風險提示應提交其他相應材料的特殊情形
(一)屬于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在提出申請前已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公開單位基本信息、擬申請許可事項的說明材料;
(二)屬于城鎮和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排污單位的納污范圍、管網布置、最終排放去向等說明材料;
(三)屬于排放重點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以及實施技術改造項目的,排污單位通過污染物排放量削減替代獲得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說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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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業申請排污許可證的流程是怎樣的
具體流程如下1、向其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可以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也可以通過信函等方式提交;
2、審批部門對收到的排污許可證申請,根據實際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1依法不需要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即時告知不需要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
2不屬于審批部門職權范圍的,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排污單位向有審批權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
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排污單位當場更正;
4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者在3日內出具告知單,一次性告知排污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視為受理;
5屬于審批部門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排污單位按照要求補正全部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
3、審批部門應當對排污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可以對排污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
4、對具備相應條件的排污單位,頒發排污許可證。
三、企業申請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排水戶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有關排放標準;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風險提示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城鎮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不得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
四、全國排污許可證要怎么申請
1、排污單位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報并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同時向核發環保部門提交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印制的書面申請材料。申請的材料有排污許可證申請表;自行監測方案;由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承諾書;排污單位有關排污口規范化的情況說明等。
2、法律依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六條
排污單位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報并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同時向核發環保部門提交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 理信息平臺印制的書面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應當包括
(一)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主要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主要生產設施、主要產品及產能、主要原輔材料,廢氣、廢水等產排污環節和污染防治設施,申請的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產設施或者車間申請的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執行的排放標準;
(二)自行監測方案;
(三)由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承諾書等。
引用法規
[1]《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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