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名稱如何確定,合伙企業是否是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一、的名稱如何確定,合伙企業是不是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專業分析
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的名稱是由字號和行業經營模式組成,它是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二、規定企業設立的名稱是不是需要預先核準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是企業名稱登記的特殊程序,設立企業,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必須報經審批,或者企業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應當在報送審批前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企業名稱報送審批;企業只能使用一個名稱,經登記機關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
【法律依據】
《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一條,企業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企業
引用法規
[1]《企業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
三、法律規定企業設立的名稱是否需要預先核準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是企業名稱登記的特殊程序,設立企業,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必須報經審批,或者企業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應當在報送審批前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企業名稱報送審批;企業只能使用一個名稱,經登記機關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
【法律依據】
《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一條,企業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企業
引用法規
[1]《企業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
四、有限合伙企業設立的前提是什么,法律上是如何確定的
專業分析
設立有限合伙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人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伙”字樣;
(四)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六)有限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違約責任;(七)有限合伙企業登記事項中應當載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認繳的出資數額;(八)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協議中確定執行事務的報酬及報酬提取方式;(九)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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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規定法律規定企業設立的名稱是否需要預先核準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是企業名稱登記的特殊程序,設立企業,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必須報經審批,或者企業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應當在報送審批前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企業名稱報送審批;企業只能使用一個名稱,經登記機關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
【法律依據】
《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一條,企業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企業
引用法規
[1]《企業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