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不服判決可以上訴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一、上訴,不服判決可以上訴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不服判決可以上訴的。
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二、刑事訴訟裁定都可以上訴嗎
可以。法律規定,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為五日,從接到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當事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三、超過了刑事自訴時效還能訴訟嗎,法律上是如何確定的
專業分析
超過追訴時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在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究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呢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呢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那么刑事追訴的有效期是什么呢?那么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的,經過了五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經過了十年。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了15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包括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上認為必須要追溯的,需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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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裁員賠償糾紛可以直接起訴嗎勞動糾紛可以直接起訴嗎,不想仲裁
勞動糾紛可以直接起訴嗎 ,按照法律是不可以的。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勞動爭議的仲裁程序相對于訴訟程序具有前置性,即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如果不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直接提起訴訟的,人民法
院將不予受理。
法院主要受理以下勞動爭議
1、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當事人對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用人單位對“一裁終局”的仲裁裁決經依法申請撤銷,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刑事判決可口頭上訴嗎,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收到一審的刑事判決后可口頭上訴。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不服一審的判決、裁定的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書狀或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上訴權作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一項重要訴訟權利,人民法院不能以被告人用口頭方式提起上訴為由,不接受被告人提起的上訴或者為被告人提起上訴設置障礙。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六、公訴案件不服,可以提起上訴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律師解答
公訴案件不服,可以提起上訴。根據法律規定,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