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喪偶后原婚姻關系是否有效
一、民法典規定喪偶后原婚姻關系是否有效
喪偶后原婚姻關系自動消除,結婚證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愿意恢復的除外。
二、《民法典》規定喪夫后婚姻關系是否解除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民法典》規定喪夫后婚姻關系解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若是被宣告死亡的,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也可以申明不恢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十一條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愿意恢復的除外。
第五十二條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養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銷后,不得以未經本人同意為由主張收養行為無效。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十一條
[2]《民法典》 第五十二條
三、被確認無效婚姻后是未婚狀態嗎
被確認無效婚姻后是未婚狀態。無效的婚姻自始至終是無效的,無效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確認是無效的婚姻后,當事人是處于未婚的狀態。
法律規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是指無效婚姻或者可撤銷婚姻在依法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時,才確定該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護。
四、離婚,規定法律是否規定了女方有病就可離婚,如何處理
如果婚姻中女方有病,但是已經證實感情已經破裂,是可以判決離婚的,不過在扶養費上面可以獲得較多的賠償,法律會更保護弱勢一方。【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五、我想請教一下老公有外遇有孩子是重婚罪嗎
有外遇不算構成重婚罪。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通常意義上的外遇都是婚內偶爾的出軌行為,雖然屬于對夫妻忠實義務的違反,但是距離構成重婚罪還是有著很大的差別。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