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住宅樓1、2樓是商鋪,1樓商鋪能開的餐飲行業嗎?
一、小區住宅樓1、2樓是商鋪,1樓商鋪能開的餐飲行業嗎
1、二樓居民能夠通過法律的流程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2、首先要確定安裝的廣告牌手續可否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
3、其次買下房屋或者商鋪時,房地產開發商可否有關于對墻體使用權的明確標注,尤其是對于外墻的使用可否有相關的明文限定和解釋;還有一點是要看兩方可否簽訂肯定的協定,在法律有效的范圍內的協定是受法律保護,受到利益損壞的一方能夠通過法律的流程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二、商業住宅樓是什么意思
商業樓指用于商業用途的樓房,其主要價值就體現在商業用途上。例如,用于出租給各個公司辦公的樓房。商業住宅是指在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上建設的住宅用房,稱為商業住宅。商業網點設施。必須按規劃要求配建商業網點。建成住宅1.5萬平方米,必須配有商業網點一處。
教育設施。必須按規劃要求配建托兒所、幼兒園、小學和中學等教育設施。建成住宅15萬平方米,必須配有托兒所、幼兒園各一所。建成住宅30萬平方米,必須配有中學、小學各一所。商業住宅的土地的用途為商業金融、教育科研和居住,只有40年,而普通住宅用地是70年產權。商業住宅是商業地產,商水商電,沒有天然氣,做飯用微波爐或煤氣罐,物業費較貴,總體持有成本高。
三、商住兩用的樓房如果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話,商鋪怎么算,是按面積還是
成立業主委員會是需要一半以上業主同意的,業主委員會是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十條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引用法規
[1]《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條
四、商業用地建住宅的有什么利弊,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商業用地上建造的住宅具有以下利弊
(一)利土地建造成本資金回籠時間短、利潤價值高、房產保值性好、建造標準高;
(二)弊產權年限短、首付比例高、貸款年限短、水電物業費生活成本高、轉讓契稅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三條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五、農村宅基地建房有規定嗎,農村宅基地建房的規定
申請農村宅基地需要的條件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公布期滿無異議的,報經鄉(鎮)審核后,報縣(市)審批。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布。 申請農村宅基地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主要有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送?,我國法律又規定了除外規定,即農村村民不準使用或申請宅基地的情況,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這是廣西農村宅基地建房規定是怎么樣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