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的擔保期限有哪些?擔保合同保證期限是多久?
一、擔保合同的擔保期限有哪些,擔保合同保證期限是多久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以上是擔保合同的擔保期限是什么的解答
二、合同擔保期限何時起算
⒈雙方約定了保證期間的起算點,且約定的保證期間起算點合法有效(即起算點不早于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那么應從其約定,從當事人約定的時間起算保證期間。
⒉保證合同中雙方只約定了保證期間的長短,但未約定其起算點,該約定保證期間應與法定保證期間一樣從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算。
三、合同擔保期限從什么時候起算
法律分析
合同擔保期限的起算時間是有約定從約定,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條
四、合同擔保期限從什么時候開始起算
1、合同擔保期限的起算時間是有約定從約定,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2、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