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拒不執行怎么辦?
一、法院強制執行,拒不執行怎么辦?
如果是確實無財產執行的,不能適用刑法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第313條)不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也不適用司法拘留。而法院判了強制執行有能力卻不執行的會進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刑罰。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訴訟秩序和在刑事審判中擾亂法庭秩序,情節嚴重尚未觸犯刑法的人給予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拘留期限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適用拘留措施,必須是對于極少數有嚴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經再三說服教育,仍堅持不改的,由合議庭或獨任審判員提出,報人民法院院長審查后,作出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但復議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
二、法院強制執行拒不執行怎么辦?
如果是確實無財產執行的,不能適用刑法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第313條)不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也不適用司法拘留。而法院判了強制執行有能力卻不執行的會進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刑罰。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訴訟秩序和在刑事審判中擾亂法庭秩序,情節嚴重尚未觸犯刑法的人給予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拘留期限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適用拘留措施,必須是對于極少數有嚴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經再三說服教育,仍堅持不改的,由合議庭或獨任審判員提出,報人民法院院長審查后,作出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但復議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
三、法院不執行被執行人判決書怎么辦?
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6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法院經審查,可責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責令其他法院執行。需要注意的是,執行中法院是不進行調解的,執行和解是當事人處分自己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的行為。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書面和解協議,無書面協議的,執行員將協議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貨蓋章。關于和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問題,和解協議達成之后,在雙方當事人間生效,但是和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有賴于被執行人的自動履行,也就是說,當事人不能就執行和解協議申請強制執行。另外,和解協議不具有撤銷原執行根據的效力,被執行人對于法院協議不執行的情況下,申請人可以申請恢復執行原判決。當然,和解協議已經履行的部分不可恢復執行。一個案件的真正勝訴不只是單單拿到了勝訴的判決,還要使得生效的判決得到履行或者有效的執行,在這個過程中,當事人并不能什么都不做,也不是什么都做不了,我們要在調查被執行人財產、了解被執行人情況和信息的基礎上,積極主動地采取執行的措施,掌握執行的技巧,盡全力確保案件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執行,確保當事人的權益盡快得到落實。
四、法院強制執行拒不執行,怎么辦?
如果是確實無財產執行的,不能適用刑法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第313條)不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也不適用司法拘留。而法院判了強制執行有能力卻不執行的會進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刑罰。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訴訟秩序和在刑事審判中擾亂法庭秩序,情節嚴重尚未觸犯刑法的人給予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拘留期限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適用拘留措施,必須是對于極少數有嚴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經再三說服教育,仍堅持不改的,由合議庭或獨任審判員提出,報人民法院院長審查后,作出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但復議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
五、沒有法院執行,被執行人怎么辦?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被執行人找不到怎么辦法院執行的時候,如果找不到被執行人的,仍可由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無法執行的,則可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以后發現了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財產后,可隨時再恢復執行。什么是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訴期滿后,或終審判決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在法院對于一民事訴訟判決原告勝訴后,被告在賠償問題上的法定時間內未完成判決書上所規定的賠償金額而被法院強制執行賠償,則稱該被告為本次強制執行的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和失信被執行人的區別區別在于失信二字被執行人通過法院判決,需要承擔對應執行義務的人員,進入執行程序時,都可以稱為被執行人。而失信被執行人,則是在被執行人基礎上,通過手段使法院無法執行,使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而被執行人實際上是有能力執行的。如惡意隱匿、轉移財產,采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執行甚至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撓執行等。失信被執行人會被法院納入征信系統,全國聯網,未來對此人的信譽系統都產生巨大影響,包括無法信貸,無法辦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費等。而被執行人,在被執行完畢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無上述失信人員要承擔的失信后果。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