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侵權是刑事還是民事?
一、名譽侵權是刑事還是民事
看情況
一、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對他人名譽構成侵權,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不構成犯罪,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二、侵害名譽權是違法還是犯罪,法律有哪些規定
侵害名譽權通常情況下是違法行為,不過,侵害名譽權的表現形式非常多,比如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或者以暴力及相關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這些行為,都涉嫌損害他人的名譽權,如果情節嚴重,有可能會構成侮辱誹謗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三、侵犯名譽權是刑事嗎
(一)合同的起草當談判雙方就交易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就進入合同簽約階段,自然,就提出了由誰起草合同的問題,一般來講,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因為口頭上商議的東西要形成文字,還有一個過程,有時,僅僅是一字之差,意思則有很大區別。起節一方的主動性在于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而對方則毫無思想準備,有些時候,即使認真審議了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但由于文化上的差異,對詞意的理解也會不同,難以發現于己不利之處。所以,我方在談判中,應重視合同的起草,盡量爭取起草合同,如果做不到這一點,也要與對方共同起草合同。但現在我們的一些涉外談判,往往是由外商一開始就提出一份完整的合同,迫使我方按照合同的討論每項條款。這種作法會使我方在談判中處于極端被動的地位,一方面由于思想準備不足,容易讓對方塞進一些對我不利的條款或遺漏一些對方必須承擔義務的條款;另一方面,按一方事先擬好的合同進行談判,極大地限制了我方談判策略和技巧的發揮,并且很難對合同進行比較大的修改或補充,甚至有的只是在對方的合同上簽字。另外,如果用外文作基礎,對我方也有諸多不利,不僅要在翻譯上反復推敲,弄清外文的基本含義,還要考慮法律上的意義,一些約定俗成的用法,包括外文的一詞多義,弄不好就會造成麻煩,出現意想不到的問題。因此,在談判中,我方應該爭取擬就合同談判的草稿。在此基礎上進行談判,形勢就會有利于我方。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四、侵害名譽權是刑事犯罪嗎
侵害名譽權嚴重的,可能涉及誹謗罪和侮辱罪。1、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2、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