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不在村里,父母的房子能過戶給我嗎?
一、戶口不在村里,父母的房子能過戶給我嗎
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農村的土地、宅基地、房屋屬于集體財產,農民雖然有自己的房子,但從法律上講,農民自己是沒有所有權的,因此農村的房屋農民都是沒有產權證的,也就不存在過戶的問題,更不能像城市的房屋一樣在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現在,一些地方開始試點農房產權登記制度,但大多在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如果你所在地區的農村還沒有開始進行農房產權登記,那就不存在過戶到你名下的問題,直接繼承就可以;如果已經登記的,就會有相應的主管部門(一般都是房管局),然后找到那個部門就可以了。
二、房產過戶本人不能到場怎么辦,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
房產過戶本人不能到場,可以簽訂授權書,由他人代為辦理。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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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三、將房子賣給一個人,沒辦理過戶,后來將房子賣給另一個人且辦了過戶怎么辦
1、這種情況叫做一房多賣,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同一商品房重復銷售的行為,其實質是一種欺詐行為。
2、從權屬管理規定看,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過戶手續或合同登記備案的買受人將優先獲得該房的所有權,而其他買受人只能依據買賣合同追究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違約責任。
3、對于開發商存在的“一房二賣”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第(二)項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的規定。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四、房子過戶只有房產證不能過戶怎么辦?
你好,對于房產證不能過戶怎么辦的問題,如果產權不更名 原房主本人拿著身份證去房產住宅局可以掛失產權證,申請重新辦里產權。私下簽售的買賣協議也不受法律保護。最安全的辦法就是產權更名過戶如果房主不方便配合產權更名,你可以選擇公證(全權委托,有轉委托權),而且也不是很擔務時間,到公證處就辦里。這樣,即使原房產再拿到產權證,對于他來說也沒有任何意義,如同廢紙。也可以先擇贈與,繼承。但這兩種方法在將來再進行交易中會產生一定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