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辦理房產證的材料
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辦理房產證的材料有什么?
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上蓋房,同樣可以辦理房產證,需要帶上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土地使用證明、房屋測繪報告及住房平面圖等。辦下房產證后,村民對房屋擁有產權,如果今后需要出售的,還對房產證過戶。
二、您好咨詢一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租賃的合同是多少年
租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年限一般都是七十年,一般都是具有生產經營性質的農村建設用地,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商業所使用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如過去的鄉鎮企業和招商引資用地。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引用法規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12條
三、你好問一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租賃的合同是多少年
租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年限一般都是七十年,一般都是具有生產經營性質的農村建設用地,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商業所使用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如過去的鄉鎮企業和招商引資用地。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引用法規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