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規定,公司設立的條件
一、公司法規定,公司設立的條件
你好,公司法公司設立的條件有這幾條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二、設立公司必須滿足哪些條件,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設立公司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有符合法定人數的出資人;
2、有符合法律關于注冊資本實繳、最低限額規定的出資;
3、由發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住所;
5、有符合要求的組織機構;
6、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三、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具備什么條件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
四、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1、股份符合法定資格和所限人數
國家作為唯一的出資人(股東),可以設立國有獨資公司;公司、個人,包括農村村民,辭職、退職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離休、退休人員及其他成 員,私營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都可以成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是有法律規定的,是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2、股東共同出資并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以實物出資必須對實物折價,并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算、確認, 辦理轉移財產的法定手續。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其金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其出資作價必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 府土地管理部門組織評估,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并需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證。
由于國務院宣布取消公司最低注冊資本,也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但是設立子公司仍需具備經營活動所需的資金。
3、股東共同制定章程
訂立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股東全體同意的關于公司的組織、經營的基本規定,是確定公司權利的文件。
4、要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要求的組織機構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字樣,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機構包括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同時還須具備相應的管理機構和負責人。
5、符合規定的經營范圍
若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需先行辦理相關前置許可或審批。
6、辦理設立登記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東繳足出資后,公司應在法定的期限內,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
7、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