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和信用卡被盜刷,報警是否能夠立案?
一、我的銀行卡信用卡被人盜刷了,報警能立案么
可以報警處理。《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二、信用卡被人盜刷了,已經立案了,可以立案嗎
算是盜竊。信用卡刷卡的話 自己的手機就會進信息,到期還款前銀行也會短信提醒,應該不會發生你所說的卡里被人盜刷100一直不還的情況。一般情況下,知道卡丟失了,失主會馬上注銷的。盜竊罪的成立條件
盜竊的公私財物,既包括有形的貨幣、金銀首飾等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無形的財產。對于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以被盜物品價格的有效證明確定。對于不能確定的,應當區別情況,根據作案當時、當地的同類物品的價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
4號)》規定的核價方法,以人民幣分別計算。
根據刑法分則、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行為也以盜竊罪論處
【法律依據】
《刑法》193條第3款規定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三、信用卡盜刷已經立案可以撤案么,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信用卡盜刷已經立案不可以撤案。因為這是屬于刑事公訴類型的案件。關于刑事類型的案件,要求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的,必須是提起公訴,所以是不存在著撤案的情況,當然關于民事賠償方面的問題可以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