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的住院伙食補助費計算
一、交通事故賠償的住院伙食補助費如何計算
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期間是住院期間,即根據受害人住院期間這段時間計算伙食補助費,有多少天,再乘以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每天的標準,就可以得出具體的伙食補助費。從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還可以得知,受害人的陪護人員的伙食費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在住院期間的必要護理人員,雖然可以取得護理費,但是護理費是比照誤工費支付的,不屬于伙食補助的項目。受害人在住院期間一般生活都不能完全自理,對其進行護理的親屬,應當予以必要的經濟補償。因此,受害人由近親屬護理的,除按照規定可取得護理費,可以考慮向其支付一定的伙食補助費。根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可以參照,但非必須參照,根據該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可以充分發揮自由裁量權來確定伙但食補助費,應當依據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二、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怎么收
1、住院伙食補助費,補助的對象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沒有住院,就沒有這項賠償費用。但有兩種例外受害人可主張傷者和陪護人員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第一,傷者在外地門診就診,當天不能返回及在等待檢查結果過程中,傷者及陪護人員的住宿費和伙食費;第二,根據傷者的傷情需住院,但無病床,在等待床位過程中,傷者及陪護人員的住宿費和伙食費。此外,按照上述司法解釋的精神,對那些因傷重或者損傷部位特殊,如舌損傷、咽部損傷、消化道損傷或消化腺損傷等不能進食的傷者也應該予以賠償。
2、如果受害人需要人員陪護的,因陪護人員有護理費,護理費中包括了陪護人員的生活費,且陪護人員不是住院伙食補助費的對象,所以,陪護人員沒有住院伙食補助費。但經醫院證明,確需轉院治療或檢查的,傷者及陪護人員在往返途中的住宿費和伙食費應予賠償。以上就是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補助費怎么賠償呢的回答。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怎么計算的
1、其計算公式為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國家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在醫院?接受診療期間,需要進行伙食消費,而由相關責任人依據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的發生與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是事故責任的之一,應當予以賠償。拓展資料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關于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規定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0條第3項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第3項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應當根據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療期間的時間,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受害人的傷殘情況、治療醫院的意見決定是否賠償營養費及其數額。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29條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0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3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
四、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補助費
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關于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規定如下1、《工傷保險條例》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2、《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0條第3項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3條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第3項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應當根據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療期間的時間,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受害人的傷殘情況、治療醫院的意見決定是否賠償營養費及其數額。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0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3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