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業法人變更辦理條件需要什么
一、成都企業法人變更辦理條件需要什么
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的:1、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原法定代表人,自決定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2、因經營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破產的企業的負有主要責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準注銷登記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3、刑滿釋放、假釋或緩刑考驗期滿和解除勞教人員,自刑滿釋放、考驗期滿或解除勞教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4、因從事違法活動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
5、各級機關(包括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在職干部和軍隊在職現役軍人;
6、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職務的。
二、企業法人變更,公司怎么辦理
1)申請人可以到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的聯系方式以及通訊地址。
2)申請變更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3)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一)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公司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文件、材料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二)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記機關認為申請文件、材料需要核實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以及時間。(三)申請文件、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予以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更正日期;經確認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四)申請文件、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當場告知時,應當將申請文件、材料退回申請人;屬于5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請文件、材料的憑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五)不屬于公司登記范疇或者不屬于本機關登記管轄范圍的事項,應當即時決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公司登記機關對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公司登記機關決定予以受理的,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4)登記機關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登記申請,應當分別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一)對申請人到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的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 (二)對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三)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提交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申請人到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的,應當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四)公司登記機關自發出《受理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請文件、材料原件與公司登記機關所受理的申請文件、材料不一致的,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公司登記機關需要對申請文件、材料核實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5)作出準予公司變更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換發營業執照;
三、公司法人變更怎么辦理?
要更換法人代表 經董事會或股東會討論通過 并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公司法人變更怎么辦理接下來就來說說具體手續一、領取企業變更申請書(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二、工商受理、發照(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1、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3、公司變更登記審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加蓋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如法人擔任執行董事或董事長時要填寫)(加蓋公司公章)
6、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領取新的營業執照時收回)
7、股東會決議(蓋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蓋上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9、舊法人的免職證明及新法人的任職證明(蓋上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7個工作日領取。三、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
1、原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3、新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4、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5、組織機構代碼證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四、國、地稅變更
1、原國、地稅稅務證正、副本
2、新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3、新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4、新法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蓋上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5、國、地稅稅務變更申請表(加蓋公司公章)五、相關許可證也須到發證機關辦理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