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確定期間和債務履行期限的定義
一、債權確定期間和債務履行期限是什么
債務履行的期限,即債務人應履行債務的期限或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期限。保證責任的期限是要求債權人必須要在期限屆滿前,向擔保人主張擔保責任。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責任不同,一般的債權債務糾紛的履行期限必須是約定的期限屆滿后向?qū)Ψ街鲝垯嗬?br>【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fā)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條
二、債權債務未約定還款期限怎么辦,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
律師解答債權債務未約定還款期限,債權受讓人可以與債務人協(xié)議補充,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規(guī)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七條規(guī)定,債權轉(zhuǎn)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zhuǎn)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
債務承擔情形下,構成原債務人對債務承認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務承擔意思表示到達債權人之日起中斷。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七條
債權轉(zhuǎn)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zhuǎn)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
債務承擔情形下,構成原債務人對債務承認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務承擔意思表示到達債權人之日起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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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十七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十七條
三、無效合同的債權訴訟有期限嗎,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
無效合同的債權訴訟有時效限制。雖然確認合同無效不適用訴訟時效制度,但是因合同無效產(chǎn)生的債權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
根據(jù)《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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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四、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是怎樣的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是指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時間。抵押合同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無須特別規(guī)定,依照主債務合同作相應規(guī)定即可。
抵押合同規(guī)定債務履行的期限實際上是確定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的條件,債務超過履行期而未受償?shù)模盅簷嗳思从袡嘁笮惺沟盅簷唷?br>【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chǎn)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chǎn)優(yōu)先受償。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條
五、未約定債務履行期限的債權訴訟時效是怎樣的
未約定債務履行期限的債權訴訟時效也是三年。不過對于未約定債務履行期限的債權,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訴訟時效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還款的次日開始計算,計算三年。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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