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貸款,別人讓你還貸款怎么辦
一、沒有貸過款,別人讓還貸款我該怎么辦
樓主可以報警處理,并向銀行申報糾正信用記錄。冒用他人身份證是違法行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合同以及貸款合同均是無效的。并且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擴展資料冒用他人身份證是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合同以及貸款合同均無效。本人可向銀行申報糾正信用記錄,將名下的非本人真實意圖的貸款取消掉。若本人認為在被冒用身份的過程中產生損失,可向銀行以及冒充者追責,主張賠償。銀行承擔審核不嚴的責任,然而最終承擔責任的還是冒充者。
二、給別人擔保了貸款,人沒跑就是沒錢還銀行起訴了該怎么辦
我國法律規定有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一般擔保在債權到期后,只有在債務有無力償還債務時,債權人才可要求擔保人還。連帶擔保在債權到期后,可以不向債務人主張債權,而直接起訴擔保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也可以將兩人一起起訴。
三、給別人擔保貸款,貸款人坐牢了,銀行來找我還錢該怎么辦
一、債務人坐牢不能清償債務的,擔保人要承擔擔保責任。債務人是否坐牢對擔保責任的承擔沒有影響。一般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在債務人財產被強制執行不能履行前,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的保證人要和債務人承擔同一還款責任。不管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被強制執行,保證人都要承擔保證責任,償還債務。
二、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四、幫別人貸款做了擔保人,現在貸款人不還錢,該怎么辦
1、如果幫別人擔保貸款別人不還的話,擔保人是有可能需要代為還清全部債務的,因為這是擔保人的責任。
2、一旦遇到這種情況,為了自身利益,應該通過各種手段督促對方還款。如果對方還不上,債權方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擔保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主貸人用自己的資產,譬如房產、車子、有價證券等去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