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轉讓合同可以約定使用著作權時間嗎
一、著作權轉讓合同可以約定使用著作權時間嗎
著作權轉讓合同可以約定使用著作權時間。其法律依據與理由如下
第一,著作財產權轉讓可以附期限,有著作權法的支持。整個著作權保護期本身就是一個時間段。
第二,著作權轉讓是否附期限,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則確定。
著作權轉讓是否附期限,根據雙方的理解、談判和需要進行約定。只要這種約定,不違背著作權法的強制性規定,法律就應當認定其約定的合法性、有效性。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條
二、著作權轉讓合同可以約定使用著作權時間嗎?
著作權轉讓合同可以約定使用著作權時間。其法律依據與理由如下
第一,著作財產權轉讓可以附期限,有著作權法的支持。整個著作權保護期本身就是一個時間段。
第二,著作權轉讓是否附期限,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則確定。
著作權轉讓是否附期限,根據雙方的理解、談判和需要進行約定。只要這種約定,不違背著作權法的強制性規定,法律就應當認定其約定的合法性、有效性。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條
三、轉讓著作權合同可以約定使用著作權時間嗎?
專業分析
著作權轉讓合同可以約定使用著作權時間。其法律依據與理由如下
第一,著作財產權轉讓可以附期限,有著作權法的支持。整個著作權保護期本身就是一個時間段。
第二,著作權轉讓是否附期限,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則確定。
著作權轉讓是否附期限,根據雙方的理解、談判和需要進行約定。只要這種約定,不違背著作權法的強制性規定,法律就應當認定其約定的合法性、有效性。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條
四、著作權轉讓合同是否可以約定使用著作權時間呢
著作權轉讓合同可以約定使用著作權時間。其法律依據與理由如下
第一,著作財產權轉讓可以附期限,有著作權法的支持。整個著作權保護期本身就是一個時間段。
第二,著作權轉讓是否附期限,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則確定。
著作權轉讓是否附期限,根據雙方的理解、談判和需要進行約定。只要這種約定,不違背著作權法的強制性規定,法律就應當認定其約定的合法性、有效性。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條
五、著作權轉讓合同是否可以約定使用著作權時間
著作權轉讓應當是可以附期限的,其法律依據與理由如下
第一,著作財產權轉讓可以附期限,有著作權法的支持。
整個著作權保護期本身就是一個時間段。
第二,著作權轉讓是否附期限,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則確定。
著作權轉讓是否附期限,根據雙方的理解、談判和需要進行約定。只要這種約定,不違背著作權法的強制性規定,法律就應當認定其約定的合法性、有效性。
第三,合同法明確規定,合同可以約定附期限。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60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160條
六、民法典規定公司轉讓不立合同可以嗎
可以。
可以。最好簽訂合同,否則容易發生糾紛。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并轉讓給第三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