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強拆需要多長時間?法律依據是什么?
一、強拆一般法院需要多長時間,法律依據是什么
專業分析1、6個月左右的時間。強拆案件一般屬于行政訴訟,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發生強拆糾紛后,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訴訟,法律立案后要在6個月內作出判決。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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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二、走法院強拆一般要多久
1、6個月左右的時間。強拆案件一般屬于行政訴訟,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發生強拆糾紛后,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訴訟,法律立案后要在6個月內作出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三、房子被強拆后的訴訟時效是多久,有沒有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房子被強拆后,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
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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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2]《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1]《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1]《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四、強拆走法院要多久
專業分析6個月左右的時間。強拆案件一般屬于行政訴訟,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發生強拆糾紛后,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訴訟,法律立案后要在6個月內作出判決。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五、法院強拆需要多久
專業分析1、6個月左右的時間。強拆案件一般屬于行政訴訟,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發生強拆糾紛后,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訴訟,法律立案后要在6個月內作出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