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產假天數一覽
一、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產假天數是怎樣的
產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國家規定產假98天,符合地方規定的可延長為158天至180天。
法律規定
《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一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二、福建省產假有多少天,陪產假多少天
關于“福建省產假有多少天,陪產假多少天”的相關解答如下女職工生育的,享受產假98天(其中包括產前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其中,合法生育的,延長產假至158日至180日。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引用法規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1]《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一條
三、福建省的產假是多少天?
您好,福建省女職工合法生育的,福建省陪產假男方享有陪產假15天。陪產假、又稱護理假、陪護假、照顧假,是女職工合法生育期間,給予其夫照顧女職工的休假權利。陪產假不是勞動法規的規定,是計劃生育法規的規定,由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根據福建省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福建省女孩子該合法生育的,給予男方照顧假15天,假期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引用法規
[1]《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一條
[1]《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