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認繳制后,想變更為實繳注冊資本的公司,能辦理變更登記嗎?
一、實行認繳制后如想變成實繳注冊資本的公司,能否辦理注冊變更登記
公司出現章程規定應實際繳付出資情形的,或股東根據需要自愿實際繳付出資的,經實際繳付到位后,由公司向股東出具經公司蓋章的《出資證明書》,并載明下列事項1公司名稱;
2公司登記日期;
3公司注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付出資的金額、日期、出資方式、貨幣出資的到賬賬號及時間、非貨幣出資的財產轉移過戶情況;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公司申請實收注冊資本繳付到位的,可憑股東《出資證明書》或驗資報告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引用法規
[1]《公司登記條例》 第二十七條
二、開公司需要注冊資本,公司注冊資本不用驗資嗎
1、不需要了。
2、現在注冊公司實行認繳制,驗資制度已經廢除。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實施后,取消了驗資制度,這是工商登記制度的改革措施。商務登記前主管部門審批制度不再適用于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決定事先許可的事項,但國家安全和公民生活安全除外。
三、公司注冊成立以后,公司注冊資本可以動用嗎
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注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并向登記機構登記。那么公司注冊成立以后,公司注冊資本可以動用嗎?
四、注冊公司后,能增加公司注冊資本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由公司蓋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并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股東會決議應包括增加注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注冊資本增加數額和出資方式,股東簽字人數需達到章程規定的比例,并加蓋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由股東簽字并加蓋公章,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和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就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和土地使用權所有權轉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確的規定;
5、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6、新股東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對;
7、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所規定公司辦理變更注冊資本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8、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以上是對公司注冊資本增加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