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為丈夫貸款,離婚后債務如何分擔
一、妻子為丈夫貸款,離婚后這債務該怎么分擔
妻子為丈夫貸款,離婚后債務是需要兩個人共同去承擔的。
夫妻婚后產生的債務,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下屬于婚后共有債務。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于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因此,夫妻之間借款有效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借款協議訂立的時間是婚姻存續期間;
二、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于個人事務;
三、是以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出借的;
四、離婚時,這筆借款的處理按照借款協議中約定的方式進行處理。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二、丈夫欠債,妻子離婚后,債務也要承擔嗎
即使是婚內債務,也可以認定為是夫妻之間的個人債務,另一方不需要償還。一般情況下,婚內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承擔償還責任但滿足以下兩個情形的,可以認定為是夫妻個人債務,對方不需要負償還責任1.夫妻一方獨自簽訂的欠款;
2.資金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經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三、丈夫在老婆不知情的情況下向銀行貸款,離婚后妻子需要承擔以上債務嗎
妻子是否需要承擔債務,要看這個債務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已經經過法院確認屬于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話,對于債權人來說,夫妻二人是連帶責任。如果男方提出債務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那么離婚案件的法官也有可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或者會判決各自承擔的比例,但是這個比例不能對抗債權人。
如果您認為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您需要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比如您提供對方的生意往來流水和相關買賣合同,剛好能夠證明對方貸款是某一筆合同款項,而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則法院有可能不認可對方的主張。
那么在離婚案件里法官不會直接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但是為了保證債權人的利益,所以法官也不會認定是男方一人的債務,而是不予處理。
如果夫妻雙方能達成一致由男方一人承擔債務,或者法官判決了雙方承擔的比例,那么女方可以在代替男方償還了之后向男方追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四、如果銀行有貸款是夫妻雙方簽字的,離婚后女方需要承擔責一半的債務嗎
看債務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用于共同生活才需要分配。
一、借款“說不清”,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論處
夫妻一方就對應債務的免責條件為要么是已經讓第三人知道財產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承擔的約定要么是債務沒有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債權人并不知道夫妻之間對于財產的約定,而借款確已用于婚后家庭生活的,則歸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都要承擔還款的責任。
二、欠款“道不明”,應按夫妻共同債務承擔
雖然夫妻一方經營所負債務,可以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一方個人清償,但必須是以“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為前提。
三、債務“已分割”,同樣必須承擔償還責任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即使夫妻財產已經分割了,對于夫妻共同債務雙方都要承擔償還責任。
五、快離婚了,有網貸在身,算不算婚內債務,離婚的話這些債務夫妻共同承擔嗎
這要視情況而定。如果是共同借貸的,屬于婚內債務。共同承擔。如果是個人借貸的,屬于個人債務。個人承擔。如果一方提出質疑的,就要提供借貸的錢款用于或沒有用于家庭生活支出的證據。只要沒有用于家庭生活,就屬于個人債務。
六、以丈夫的名義向銀行貸款,離婚后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去銀行貸款大致可以按照下邊的步驟進行1、準備資料。個人首先準備好向銀行貸款所需的資料,一般包括借款申請書、客戶的身份證、戶口薄、收入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材料(有配偶的客戶,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和戶口薄)如果是抵押貸款的客戶,需要出具抵押物的產權證;如果是免擔保貸款的客戶,需要提供良好的信用記錄。
2、辦理申請。準備好相關資料后,客戶可以到銀行或銀行委托的律師事務所操持貸款申請向銀行交驗相關資料和客戶交納各項費用后,客戶需要與銀行簽定貸款合同,并以此作為約束雙方的法律性文件。
3、貨款審查。如果是購房貸款,首先由銀行委托的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如果合格則由銀行進行最后的貸款審批;如果審查不合格,則銀行將退回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4、辦理其它法律手續。除合同之外,客戶還需辦理一些法律手續。然后就是銀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