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在工作中受傷,雇主該負責嗎?
一、臨時工工作期間受傷,雇主該負責嗎
臨時工受傷雇用公司是需要賠償醫療費用的。一般臨時工與用工者在法律性質上建立的關系屬于勞務關系,不同于雇傭關系,由于雙方當事人在損害的發生上均無過錯,故適用公平原則,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圍內對受損害方的經濟損失作適當補償而不是賠償。
“臨時工”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從事工作任務遭受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共同支付相關待遇;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所有待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二、臨時工受傷時應該怎么辦?臨時工受傷應該如何處理
臨時工受傷時應該怎么辦?臨時工受傷應該如何處理? 按勞動法規定,都是勞動合同制職工,沒有正式與臨時工之分,只有合同期限的長短不同。“臨時工”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從事工作任務遭受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然而,由于種種原因,作為臨時務工的雇員的維權的道路卻存在諸多困惑。那么臨時工受傷時應該怎么辦,請看下文。
三、工人工作時受傷,老板負全部責任嗎
1、當員工作業時自己不小心受傷了的,所在用人單位應該負全部責任。
2、員工在工作中受傷的,除非是其故意行為,否則就屬于工傷,應該由所在用人單位和社會保險部門支付工傷待遇,職工個人不承擔責任;如果沒有繳納社保的,則應由單位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