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經理有責任嗎?
一、公司注冊經理有責任嗎
只要沒有做違法犯罪的事,不是直接負責人,經理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的行為,相應的法律后果應由所在的企業承擔。我國公司法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49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149條
二、注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需要準備的材料有什么
注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需要準備的材料有1、設立登記申請書;
2、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向有關部門提供公司或者法人的聯系方式。另外,還應該提交當事人的住所證明、比如房產證復印件、租房協議等。
7、法律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在開辦有限責任公司時,股東人數有限制嗎
開辦有限責任公司時,股東人數是有限制的。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相關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為1—50個,可以是自然人個人或機構組織;股份有限公司只對發起人有限制,即應當有2—
200 個發起人,并且其中必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風險提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四、有限公司的股東需要承擔責任嗎,有何規定
公司屬于獨立法人,以其自身財產獨立承擔責任,一般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自己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度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但當股東存在虛假出資、抽逃出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財產與公司財產混同;股東過度控制、濫用公司人格等行為時股東則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三條
五、有限責任公司是上市公司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若是想要上市,必須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