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戶抵押是什么意思?
一、請問一下上戶抵押是什么意思
上戶抵押是車貸的手續,上牌就是上車牌。抵押是把手續或者手續車全抵給某人貸款。你買了新車,要進行按揭貸款,你的車要去落戶,但是因為你要進行按揭貸款,所以要把車抵押在銀行或者金融公司名下。因為你買車的錢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公司幫你支付的。
二、抵押擔保能否直接執行賬戶,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抵押擔保應當先執行抵押物,抵押物執行后不足以清償的部分由債務人進行補充。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四百一十三條規定,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條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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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
[2]《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三條
[1]《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
[1]《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三條
三、房產證私人抵押需要過戶么房產證抵押給私人要不要過戶?只要房產證就可以了么以了么
拿走他人名字房產證,無意義,跟拿走廢紙沒有區別。可以雙方一起到房管局辦理該住房他項權證,把權證抵押給你。這樣,沒有注銷權姬孩灌絞弒悸鬼溪邯婁證前提,你不簽字授權注銷權證,對方不能再次抵押和買賣住房給他人。不建議過戶住房給你,因為過戶給你有稅費。對方還清抵押,你再過戶回住房給他,又有稅費。
四、抵押權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況下抵押權人能處分抵押物
抵押權人是指對債務人享有債權,并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抵押物優先受償的人。抵押權人能處分抵押物的情況有債務履行期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債務人又未能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議的等等。《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40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的房地產
(一)債務履行期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債務人又未能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議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無人代為履行到期債務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產的;
(四)抵押人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的;
(五)抵押合同約定的其它情況。
引用法規
[1]《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40條
五、抵押不過戶是什么意思
抵押是為保證債務人定期履行債務,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為債權人提供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不過戶是雙方交易的標的物已經為第三人設立抵押,無法辦理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