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教師因工負傷要怎么報銷 出國教師因公負傷的怎么報銷
一、出國教師因工負傷要怎么報銷
法律依據:《國家公派出國教師生活待遇管理規定》第二十條 出國教師因公負傷的,掛號費、檢查費、住院費、醫藥費等由國家全額報銷,住院期間伙食費由個人據實繳納;因交通或其他事故受傷的,責任方給予的賠償歸個人,個人須償還國家為此支付的醫藥費等有關費用
引用法規
[1]《國家公派出國教師生活待遇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
二、出國教師因公負傷的要怎么報銷
法律依據:《國家公派出國教師生活待遇管理規定》第二十條 出國教師因公負傷的,掛號費、檢查費、住院費、醫藥費等由國家全額報銷,住院期間伙食費由個人據實繳納;因交通或其他事故受傷的,責任方給予的賠償歸個人,個人須償還國家為此支付的醫藥費等有關費用
引用法規
[1]《國家公派出國教師生活待遇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
三、出國教師因公負傷的怎么報銷
出國教師因公負傷的,掛號費、檢查費、住院費、醫藥費等由國家全額報銷,住院期間伙食費由個人據實繳納;因交通或其他事故受傷的,責任方給予的賠償歸個人,個人須償還國家為此支付的醫藥費等有關費用。
《國家公派出國教師生活待遇管理規定》第二十條
引用法規
[1]《國家公派出國教師生活待遇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
四、工傷護理費能報銷嗎,怎么報銷
1、工傷護理費能報銷,根據工傷賠償的相關法律規定,工傷職工的護理費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那么護理費可以由工傷保險報銷。所以工傷護理費是可以報銷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如何報銷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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