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住人三年的違建,是否會被強行拆除?
一、違建已住人三年是否會強拆
1、會的,無論違章建筑建成多久,不管里面是否住了人,都屬于違法的,相關主管部門會責成你限期改正或者強制拆除。
2、違建是指違章建筑,沒有經過所轄部門批準的建筑。
3、違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響城市公共空間、破壞生態環境等特點,并且很多違章建筑還隱匿在合法建筑里面。
二、三年以上的違建強拆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建筑確實不能拆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如果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五條
三、農村違建已住人還強拆嗎
要強拆,農村的無主房屋和倒塌房屋,還有違建房,強制拆除,沒有任何補償。對于因征收項目施工導致坍塌的房屋,可以要求承擔侵權責任,同時要求政府進行對無房農戶進行安置。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未按規劃審批程序批準或者違反規劃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村莊、集鎮規劃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影響村莊、集鎮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罰款。 農村居民未經批準或者違反規劃的規定建住宅的,鄉級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
四、違章建筑四年內可以強拆嗎
對于違章建筑可以強拆嗎這個問題,在我看來,不論多長時間違章建筑都不能成為合法的,都會被強拆。違章建筑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筑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筑機關處理,并執行主管建筑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主管建筑機關因查報、檢舉或其他情事知有違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應立即勒令停工。違章建筑查報及拆除人員,于執行職務時,應佩帶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識別證;拆除人員并應攜帶拆除文件。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筑機關,應于接到違章建筑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內,依建筑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筑機關應拆除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五、違章建筑多少年不能強拆,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違建建筑不論建了多久都可以拆除。除非通過合法的申報手續并取得規劃部分、房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合法認可,變更為合法建筑后,才不會被拆除。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
法律依據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引用法規
[1]《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2]《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五條
六、違建房拆住了二十年了國家是否是有補償
1、違建房住了二十年了拆遷國家沒有補償。違建房不合乎法律規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停止建設或者作出限期拆除的決定,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無償強制拆除。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3、法律依據《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四條
[1]《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