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罪與傾倒多少量有關系嗎?具體規定是什么
一、污染環境罪跟傾倒多少量有關系嗎,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認定污染環境罪,與傾倒垃圾的多少是有關系的,傾倒量巨大的,才會構成污染環境罪,要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一定的罰金。
二、污染環境罪怎么判判多久,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存在污染環境的行為,構成污染環境罪,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情節較輕的,也可以判處拘役,但是有時間限制,要在1~6個月之間。
三、污染環境罪是否有溯及力,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刑法上,污染環境罪是沒有溯及力的。污染環境罪是指違反防治環境污染的法律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后果嚴重,依照法律應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犯此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條
四、污染環境罪是不是有溯及力,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污染環境罪是沒有溯及力,法不溯及既往。構成污染環境罪,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污染環境罪是指違反防治環境污染的法律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后果嚴重,依照法律應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二)向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四)致使多人重傷、嚴重疾病,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死亡的。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條
五、環境污染罪有追訴期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
污染環境罪仍然是有追訴期限的,該罪所適用的追訴期限應當根據其法定最高刑進行決定?!缎谭ā芬幎?,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不再追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六、環境污染罪有追訴期嗎,有哪些規定
法律分析
污染環境罪仍然是有追訴期限的,該罪所適用的追訴期限應當根據其法定最高刑進行決定?!缎谭ā芬幎ǎǘㄗ罡咝虨椴粷M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不再追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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