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離婚債務要共同承擔嗎?規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規定離婚債務要共同承擔嗎,規定是什么
民法典規定離婚債務不一定要共同承擔。如果該債務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那么應由債務人自己用其個人財產承擔償還責任,配偶無需清償;如果該債務被人定于是夫妻共同債務,那么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債務在離婚時也要共同承擔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屬于共同債務的,需要由夫妻二人承擔,即使離婚也需要共擔。如果是夫妻其中一方自己背負的債務,并且沒有和另一方一起使用,未用于婚姻家庭生活,在離婚的時候,另一方可以通過舉證的方式,讓對方自己承擔該債務。
三、婚前債務離婚時是否需要共同承擔,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婚前債務如果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離婚時要共同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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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三十三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四、離婚時債務要共同承擔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屬于共同債務的,需要由夫妻二人承擔,即使離婚也需要共擔。如果是夫妻其中一方自己背負的債務,并且沒有和另一方一起使用,未用于婚姻家庭生活,在離婚的時候,另一方可以通過舉證的方式,讓對方自己承擔該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