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票和發票的區別是什么?稅票有幾種?稅券和發票有什么區別?
一、稅票有幾種?稅票和發票的區別是什么?
稅票主要包括兩類1、稅收完稅證,它包括通用完稅證、定額完稅證和印花稅票等。
2、稅收繳款書。區別稅票是繳稅的憑證,發票是購貨的憑證。稅票與發票都屬于“證明”,但是它證明的事物與對象不同,稅票證明的是已交了稅、交了什么稅、交了多少稅。而發票證明的是買過什么貨物、買了多少、付了多少錢等。
二、稅票有幾種?稅票和發票的區別是什么
一、稅票稅票主要包括兩類
1、稅收完稅證,它包括通用完稅證、定額完稅證和印花稅票等。
2、稅收繳款書。
二、稅票和發票區別
1、稅票是繳稅的憑證,發票是購貨的憑證,稅票和發票是兩回事。
2、稅票即完稅憑證,是稅務機關根據稅法向納稅人收取稅款時使用的專用憑證,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合法證明。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3、發票在我國社會經濟活動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三、怎么區別增值稅專用發票與增值稅普通發票
1、發票的印制要求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制。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制發票。
2、發票使用的主體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經稅務機關批準后由當地的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則可以由從事經營活動并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各種納稅人領購使用,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使用普通發票。
3、發票的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除了具備購買單位、銷售單位、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商品或者勞務的數量和計量單位、單價和價款、開票單位、收款人、開票日期等普通發票所具備的外,還包括納稅人稅務登記號、不含增值稅金額、適用稅率、應納增值稅額等。
4、發票的聯次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四個聯次和七個聯次兩種,第一聯為存根聯(用于留存備查),第二聯為發票聯(用于購買方記賬),第三聯為抵扣聯(用作購買方扣稅憑證),第四聯為記賬聯(用于銷售方記賬),七聯次的其他三聯為備用聯,分別作為企業出門證、檢查和倉庫留存用;普通發票則只有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第二聯為發票聯,第三聯為記賬聯。
5、發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僅是購銷雙方收付款的憑證,而且可以用作購買方扣除增值稅的憑證;而普通發票除運費、收購農副產品、廢舊物資的按法定稅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四、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區別具體是什么
1、使用對象不同增值稅專用票除住宿業、鑒證業外只能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用,增值稅普通票可以是一般納稅人使用,也可以給小規模納稅人領用。
2、功能不同增值稅專用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可以抵扣,而取得增值稅普通票除了農業生產者自產自銷農產品外是不可以抵扣的。
3、開具對象不同對于免稅貨物和個人消費及煙酒、餐飲、娛樂活動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票,而增值稅普通票都是可以開具的。
4、構成不同增值稅普通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兩聯發票聯和記賬聯。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三聯。
五、作廢的發票會算入稅額,具體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專業分析
作廢的發票,不會算入稅額的,因為一般作廢就證明該筆交易出錯或者終止,總之不會計稅的。
六、開具增值稅發票是開含稅價還是不含稅價
一、增值稅發票的開票金額是可以含稅金額也可以不含稅金額。具體如下1、以下情況是含稅的
1商業企業零售價為含稅價;
2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銷售額是含稅價;
3價外費用一般為含增值稅收入;
4需要并入銷售額一并納稅的包裝物押金為含增值稅收入;
5除以下不含稅的情況外的其他沒有明確說明不含稅的情況。
2、以下情況是不含稅的
1問題中明確說明是不含稅的;
2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
3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注明的金額;
4海關專用繳款書上面的金額;
5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憑證上面的金額;
6按規定抵扣了進項稅額的貨物的成本。
—種貨物從最初生產到最終消費之間的各個環節可以用增值稅專發票連接起來,依據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每個環節征稅,每個環節扣稅,讓稅款從上一個經營環節傳遞到下一個經營環節,一直到把商品或勞務供應給最終消費者,這樣,各環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應納稅額之和,就是該商品或勞務的整體稅負。因此,體現了增值稅普遍征收和公平稅負的特征。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
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
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二十二條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制。
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制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