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條件有哪些?法律標準是什么?
一、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條件有哪些,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專業分析受理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條件是
1、申請文文件齊全、合法、符合要求。包括請求書、說明書及其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2、申請人為專利所有權人或經授權的代理人;
3、受理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
專利申請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請人
(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無附圖)或者權利要求書的,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簡要說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細則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
(四)請求書中缺少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或者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的;
(六)專利申請類別(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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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一百二十一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或者第十九條
二、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條件有什么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條件有1、新穎性
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2、創造性
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
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
三、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條件有什么
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條件有1、新穎性
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2、創造性
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
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四、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提交文件有哪些,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根據《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提交的文件如下
1、專利申請請求書;
2、說明書及其;
3、權利要求書等其它需要的文件。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以書面形式申請專利的,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文件一式兩份。
以國務院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申請專利的,應當符合規定的要求。
申請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同時提交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
申請人有兩個以上且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除請求書中另有聲明的外,以請求書中指明的第一申請人為代表人。
法律依據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
以書面形式申請專利的,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文件一式兩份。
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申請專利的,應當符合規定的要求。
申請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同時提交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
申請人有2人以上且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除請求書中另有聲明的外,以請求書中指明的第一申請人為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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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1]《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1]《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