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淫穢物品犯罪的刑事追訴標準有哪些?
一、我國規定傳播淫穢物品犯罪的刑事追訴標準有怎樣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出版單位與他人事前通謀,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該出版單位的名稱、書號、刊號、版號,他人實施本解釋第二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對該出版單位應當以共犯論處。
第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的情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本解釋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有關數額、數量標準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執行的具體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2]《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3]《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4]《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5]《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6]《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7]《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8]《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
[9]《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10]《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11]《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12]《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
二、我國規定傳播淫穢物品犯罪刑事追訴標準是怎么樣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出版單位與他人事前通謀,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該出版單位的名稱、書號、刊號、版號,他人實施本解釋第二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對該出版單位應當以共犯論處。
第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的情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本解釋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有關數額、數量標準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執行的具體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2]《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3]《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4]《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5]《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6]《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7]《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8]《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
[9]《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10]《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11]《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12]《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
三、我國規定傳播淫穢物品犯罪的刑事立案追訴標準有怎樣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出版單位與他人事前通謀,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該出版單位的名稱、書號、刊號、版號,他人實施本解釋第二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對該出版單位應當以共犯論處。
第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的情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本解釋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有關數額、數量標準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執行的具體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2]《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3]《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4]《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5]《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6]《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7]《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8]《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
[9]《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10]《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11]《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12]《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
四、我國規定傳播淫穢物品犯罪刑事追訴標準是怎樣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出版單位與他人事前通謀,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該出版單位的名稱、書號、刊號、版號,他人實施本解釋第二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對該出版單位應當以共犯論處。
第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的情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本解釋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有關數額、數量標準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執行的具體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2]《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3]《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4]《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5]《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6]《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7]《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8]《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
[9]《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10]《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11]《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12]《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