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一、求徐州市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處罰規定如下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并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
二、東營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是如何規定的?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明確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保護建設工程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建設工程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工程。
三、無錫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擴建、改建等活動以及實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引用法規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二條
四、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是什么?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五、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哪些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和對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的,必須遵守本條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