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技術秘密
一、專利權技術秘密
“技術秘密”是新合同法新增加的概念,范圍比非專利技術小。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第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就是怎樣認定技術秘密的可靠性、實用性。這是在實踐中較易產生糾紛的問題。一般認為,不能以產品技師等個別因素來衡量,而應該進行全面的鑒定,最好的方法是聘請專業機構和人員進行全面鑒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檢驗方法,在發生糾紛時,可以迅速解決。技術秘密轉讓合同中,讓與人有提供技術資料和情報的義務,而不能為了保密而不技術“交底”。其實當事人完全可以簽訂保密條款,保證技術秘密不泄露。保密條款主要是用在技術秘密轉讓合同中,也可以用在其他技術轉讓合同中未以開技術部分。技術秘密轉讓合同中,受讓人應按約定支付使用費,并且不能將技術秘密擅自轉讓給第三人。技術咨詢合同中,受托人應就特定技術問題進行調查論證,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咨詢報告,委托人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報酬。在該合同法律關系中,雙方當事人應對所涉技術問題、咨詢報告的、期限、質量進行詳細約定,尤其對于咨詢報告可能出現的虛假、延誤問題,應明確其違約責任。在接下來的案例一中,受托人在約定期限內未能完成調查論證,應承擔違約責任。由于雙方在合同中對違約責任約定較為明確,包括退還調查費、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因此作為委托人的網架廠得以挽回其經濟損失。
二、商業秘密專利有哪些不同之處2023
(一)概念區別商業秘密是企業的財產權利,它關乎企業的競爭力,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存。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可申請緊急保全。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并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二)保護制度設立目的不同商業秘密是秘不示人的秘密武器,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目的側重于維護公平競爭。專利是國家授予的一項合法壟斷權,通過《專利法》保護,目的側重于鼓勵創新。(三)保護范圍不同從對兩者的概念分析可以看到,商業秘密所涵蓋的保護范圍較為廣泛,包括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只要當信息不能被歸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時均可以作為商業秘密保護,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方案、可獲得專利權的裝置或工藝手法,甚至可以是研發過程中的試驗記錄或是任何將來具有價值的其他信息。專利的保護范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至少有一部分信息是需要公開的,比如說明書、附圖、具體實施方式等。(四)取得方式及成本不同專利權基于申請的并經過行政機關公告授權取得,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并應當在授予專利權后向社會公開。發明專利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有望改為15年),期滿需要繳費來續期。(五)公開后果不同專利的取得是以公開為前提,是通過公開后取得權利保護。而商業秘密一旦公開,就不再受到保護了。(六)侵權判定原則不同專利侵權通過判斷被控侵權技術方案是否落入專利權保護范圍來認定,主要是運用相同侵權或等同侵權等原則,被訴侵權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與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相比,缺少權利要求記載的一個以上的技術特征,或者有一個以上技術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商業秘密侵權判定的原則主要是相同或者實質相似+接觸-合法來源,與專利侵權判定不同的是需要判斷被控侵權人是否實際或可能接觸過權利人的商業秘密。三、商業秘密專利具體不同之處是怎樣的
(一)概念區別商業秘密是企業的財產權利,它關乎企業的競爭力,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存。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可申請緊急保全。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并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二)保護制度設立目的不同商業秘密是秘不示人的秘密武器,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目的側重于維護公平競爭。專利是國家授予的一項合法壟斷權,通過《專利法》保護,目的側重于鼓勵創新。(三)保護范圍不同從對兩者的概念分析可以看到,商業秘密所涵蓋的保護范圍較為廣泛,包括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只要當信息不能被歸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時均可以作為商業秘密保護,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方案、可獲得專利權的裝置或工藝手法,甚至可以是研發過程中的試驗記錄或是任何將來具有價值的其他信息。專利的保護范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至少有一部分信息是需要公開的,比如說明書、附圖、具體實施方式等。(四)取得方式及成本不同專利權基于申請的并經過行政機關公告授權取得,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并應當在授予專利權后向社會公開。發明專利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有望改為15年),期滿需要繳費來續期。(五)公開后果不同專利的取得是以公開為前提,是通過公開后取得權利保護。而商業秘密一旦公開,就不再受到保護了。(六)侵權判定原則不同專利侵權通過判斷被控侵權技術方案是否落入專利權保護范圍來認定,主要是運用相同侵權或等同侵權等原則,被訴侵權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與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相比,缺少權利要求記載的一個以上的技術特征,或者有一個以上技術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商業秘密侵權判定的原則主要是相同或者實質相似+接觸-合法來源,與專利侵權判定不同的是需要判斷被控侵權人是否實際或可能接觸過權利人的商業秘密。四、商業秘密專利有哪些特征
你好,我國法律對商業秘密有哪些特征有以下規定: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即商業秘密應當具備秘密性、經濟性、實用性和采取保密措施等四個基本特征。商業秘密的秘密性要求不高,即與普通技術水平的技術知識和技術信息保持最低限度的“不相同性”就可以了。
五、商業秘密專利不同之處具體有怎樣的體現
(一)概念區別商業秘密是企業的財產權利,它關乎企業的競爭力,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存。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可申請緊急保全。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并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二)保護制度設立目的不同商業秘密是秘不示人的秘密武器,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目的側重于維護公平競爭。專利是國家授予的一項合法壟斷權,通過《專利法》保護,目的側重于鼓勵創新。(三)保護范圍不同從對兩者的概念分析可以看到,商業秘密所涵蓋的保護范圍較為廣泛,包括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只要當信息不能被歸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時均可以作為商業秘密保護,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方案、可獲得專利權的裝置或工藝手法,甚至可以是研發過程中的試驗記錄或是任何將來具有價值的其他信息。專利的保護范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至少有一部分信息是需要公開的,比如說明書、附圖、具體實施方式等。(四)取得方式及成本不同專利權基于申請的并經過行政機關公告授權取得,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并應當在授予專利權后向社會公開。發明專利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有望改為15年),期滿需要繳費來續期。(五)公開后果不同專利的取得是以公開為前提,是通過公開后取得權利保護。而商業秘密一旦公開,就不再受到保護了。(六)侵權判定原則不同專利侵權通過判斷被控侵權技術方案是否落入專利權保護范圍來認定,主要是運用相同侵權或等同侵權等原則,被訴侵權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與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相比,缺少權利要求記載的一個以上的技術特征,或者有一個以上技術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商業秘密侵權判定的原則主要是相同或者實質相似+接觸-合法來源,與專利侵權判定不同的是需要判斷被控侵權人是否實際或可能接觸過權利人的商業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