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20天不認罪能出來嗎,最多會拘留幾天?"
一、刑事拘留20天不認罪能出來嗎,最多會拘留幾天
刑事拘留20天不認罪能否出來依據具體情形而定,刑事拘留最長37天,但經批準逮捕后可繼續羈押,偵查期間還可延長,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后也有較長的時間。期間辦案部門認定無罪則可釋放并撤銷案件。如已提起公訴,則最后由法院根據具體的證據判決是否有罪。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后,家屬與朋友不能會見。
二、刑事拘留十五天,還有有刑事拘留幾個月的嗎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中,對于現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1.以羈押,并進行審查的一種臨時性。
2.“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說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3.“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由此可知,刑事拘留剝奪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為10日,特殊情況下為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羈押時間可長達37日。
三、嫌疑人不認罪派出所拘留多久提請批捕,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刑事拘留以后提請批捕的時間和嫌疑人是否認罪并無直接關系,就算嫌疑人不認罪,但收集的證據符合批捕條件的,會在刑拘以后的三天之內提請批捕,有特殊情況的,提請批捕的時間會延長1~4天,如果嫌疑人系流竄作案或多次作案,提請批捕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天。
四、刑事拘留38天沒有批捕怎么辦,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
刑事拘留38天沒有批捕已經超期拘押,可以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規定,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決定采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決定采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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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2]《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
[1]《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