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糾紛管轄法院是哪一家?工傷糾紛管轄人民法院是哪幾家?
一、用工糾紛管轄法院是怎樣的工傷糾紛管轄法院
職工在申請工傷待遇爭議仲裁時,遇到了選擇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的問題。同樣的,人民法院在審理工傷待遇爭議案件時,也存在管轄權的劃分。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這一規定表明
1、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轄。這是地域管轄原則的體現,也是工傷待遇爭議案件訴訟管轄的一般規定。
2、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這是級別管轄原則的體現。也就是說,工傷待遇爭議的一審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的終審。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則上不受理一審工傷待遇爭議案件。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人民法院發現已經受理的工傷待遇爭議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送給有管轄權的法院。但是,移送只能進行一次,接受移送的法院即使認為不屬于自己管轄,也不能再自行移送,只能提請共同的上級法院指定管轄。
以上就是關于工傷糾紛管轄法院管轄權的相關解釋
二、工傷公司沒有申報工傷認定,怎么辦
你好,勞動者可以在工傷事故發生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在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承辦工傷認定的科室領取填寫);二、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三、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出院證、病歷)。以上就是對于沒有申報工傷怎么辦的相關回答,希望能幫助到你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三、個人辦工傷認定去哪辦?工傷認定由誰來舉證
個人辦工傷認定,應當到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是否屬于工傷,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
你問的勞動合同中的工資怎么寫,其實就是關于勞動報酬的規定。答案如下(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1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 執行,初始工資額為 / 元/月或 / 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 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 ; 2勞動定額 / (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 。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按公司績效,考核制度執行。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
25 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員工賠付糾紛管轄法院是怎樣的工傷糾紛管轄法院
員工工傷糾紛管轄法院的規定是1、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轄。這是地域管轄原則的體現,也是工傷待遇爭議案件訴訟管轄的一般規定。2、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這是級別管轄原則的體現。也就是說,工傷待遇爭議的一審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工傷待遇爭議案件的終審。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則上不受理一審工傷待遇爭議案件。
六、工傷認定公司不給工傷認定證明怎么辦
1、如果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3、認定下來后,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工傷認定后,治療終結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然后根據鑒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工傷待遇;
5、如果錯過了工傷認定時間,權益很難得到保障6、如果單位拒絕賠償,建議申請勞動仲裁維權關于公司不給工傷認定書怎么辦的解決辦法,就是向有關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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