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是什么
一、倉儲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是什么
1.保證貨物完好無損。
2.對庫場因貨物保管而配備的設備,保管方有義務加以維修,保證貨物不受損害。
3.在由保管方負責對貨物搬運、看護、技術檢驗時,保管方應及時委派有關人員。
4.保管方對自己的保管義務不得轉讓。
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貨物,其不對此貨物享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等。
二、倉儲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法律分析當事人在倉儲合同中的權利義務是
1、保管人有收取倉儲費的權利,其義務是出具倉單、入庫單等憑證、對倉儲物進行驗收和妥善保管的義務;
2、存貨人的權利是要求保管人代為妥善保管和到期提取倉儲物的權利,其義務是按約定支付倉儲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條
倉儲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零七條
保管人應當按照約定對入庫倉儲物進行驗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零八條
存貨人交付倉儲物的,保管人應當出具倉單、入庫單等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條
保管人應當在倉單上簽名或者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五條
儲存期限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應當憑倉單、入庫單等提取倉儲物。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零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零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零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五條
三、倉儲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包括哪些
1、倉儲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有
1保管人驗收倉儲物的義務;
2在存貨人交付倉儲物后向存貨人給付倉單的義務;
3儲存和保管倉儲物的義務。
2、存貨人的主要義務包括
1對倉儲物性質的說明義務;
2支付倉儲費的義務。
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條 倉儲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條 倉儲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貨人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
第九百零八條 存貨人交付倉儲物的,保管人應當出具倉單、入庫單等憑證。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條
[2]《民法典》 第九百零五條
[3]《民法典》 第九百零八條
四、倉儲合同保管方的權利與存貨方的義務是什么
存貨方的義務1.存貨方對入庫場的貨物數量、質量、規格、包裝應與合同規定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貨物入庫場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取委托保管的貨物。
3.按合同規定的條件支付倉儲保管費。
4.存貨方應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
5.對危險品貨物,必須提供有關此類貨物的性質,注意事項,預防措施,采取的方法等。
6.由于存貨方原因造成退倉、不能入庫場,存貨方應按合同規定賠償保管方。
7.由于存貨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發貨,由存貨方賠償逾期損失。
保管方的權利
1、倉儲費用請求權
倉儲費用,是指保管人因保管倉儲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倉儲費、運費、修繕費、保險費、轉倉費等。
倉儲費用的支付方法及支付標準,可以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也可依保管人所預定的價目表支付。
2、損害賠賠償請求權
保管人因倉儲物的原因(包括性質、瑕疵)等所受的損害,可以要求存貨人負賠償責任,但保管人已知有問題時,則不在此限。
3、留置權
保管人對于所保管的貨物,因保管費及因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倉儲物的瑕疵而遭受的損害,在存貨人拒絕賠償時,享有留置權。
4、提存權
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不提取倉儲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倉儲物。
五、倉儲合同的保管人的權利義務是什么
1、保管人應當按照約定對入庫倉儲物進行驗收。保管人驗收時發現入庫倉儲物與約定不符合的,應當及時通知存貨人。保管人驗收后,發生倉儲物的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存貨人交付倉儲物的,保管人應當給付倉單。保管人應當在倉單上簽字或者蓋章。
3、保管人根據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的要求,應當同意其檢查倉儲物或者提取樣品。
4、保管人對入庫倉儲物發現有變質或者其他損壞的,應當及時通知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
5、保管人對入庫倉儲物發現有變質或者其他損壞,危及其他倉儲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應當催告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作出必要的處置。因情況緊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處置,但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通知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
6、當事人對儲存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可以隨時提取倉儲物,但應當給予必要的準備時間。
7、儲存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倉儲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六、我想請教一下倉儲合同中存貨人需要承擔哪些義務
1、按照合同的約定將存放物交付入庫
存貨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品名、數量、時間將貨物交付給保管人,并在驗收期間向保管人提供驗收資料。
2、說明義務
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者易變質物品的,存貨人應向保管人說明倉儲物的性質和預防危險、腐爛的方法,并提供有關保管、運輸等技術資料,還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存貨人違反此項義務時,保管人有權拒收該貨物保管人因接受該貨物并為避免貨物發生損失而支出的費用,存貨人應當承擔保管人因接受該貨物而造成損害的,存貨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貨物的包裝應符合標準
存貨人交付保管的貨物的包裝,應符合有關標準或合同約定的標準。如果包裝不符合標準,保管人代為整修改裝的,存貨人應提供必要的包裝材料,并支付包裝費用。
4、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提取倉儲物
5、支付倉儲費和其他費用
倉儲費,是保管人因儲存保管倉儲物應取得的報酬,存貨人應按約定的數額、支付方式、支付時間和支付地點等向保管人支付。
其他費用,是指保管人因儲藏保管貨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主要指運費、修繕費、轉倉費、保險費等。保管人在請求存貨人支付上述費用時,應出示有關清單和登記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