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范圍有哪些?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范圍是什么?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范圍包括1、城市、縣城、建制鎮以及稅法規定征稅的其他地區。
2、城市、縣城、建制鎮的范圍應根據行政區劃作為劃分標準,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各行政區域的管轄范圍。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范圍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城市、縣城、建制鎮以及稅法規定征稅的其他地區。城市、縣城、建制鎮的范圍應根據行政區劃作為劃分標準,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各行政區域的管轄范圍。1、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各類企業(含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含外籍個人)。
2、城市維護建設稅扣繳義務人為負有增值稅、消費稅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稅率
1、城市維護建設稅實行地區差別比例稅率,共兩檔,具體為:
①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稅率為7%;
②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的,稅率為5%。
2、由受托方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受托方所在地適用稅率執行。
3、流動經營等無固定納稅地點的單位和個人,在經營地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其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繳納按經營地適用稅率執行。
計稅依據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實際繳納(而非應當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以及出口貨物、勞務或者跨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增值稅免抵稅額。
征稅范圍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城市、縣城、建制鎮以及稅法規定征稅的其他地區。城市、縣城、建制鎮的范圍應根據行政區劃作為劃分標準,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各行政區域的管轄范圍。
稅收優惠
1、對進口貨物或者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2、對出口貨物、勞務和跨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以及因優惠政策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3、對增值稅、消費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一律不予退(返)還。
三、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范圍有哪些?
專業分析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范圍包括
1、城市、縣城、建制鎮以及稅法規定征稅的其他地區。
2、城市、縣城、建制鎮的范圍應根據行政區劃作為劃分標準,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各行政區域的管轄范圍。
四、建制鎮農村土地使用稅的征收范圍是什么
《國家稅務局關于檢發的通知》第三條關于征稅范圍的解釋規定1、城市的征稅范圍為市區和郊區。
2、縣城的征稅范圍為縣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鎮。
3、建制鎮的征稅范圍為鎮人民政府所在地。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引用法規
[1]《國家稅務局關于檢發的通知》 第三條
五、消費稅的具體征收范圍是什么?有什么規定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汽車輪胎、護膚護發品等。
六、消費稅的具體征收范圍是什么?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汽車輪胎、護膚護發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