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申請的受理時間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工傷認定受理要多久?
行政部門受理認定申請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決定,并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并抄送經辦機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后,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15個工作日內提交有關材料。
二、工傷認定后多久才會報銷工傷
根據相關規定,對工傷認定后多久報銷解答如下 工傷認定后,國家對報銷時間并沒有限制的規定。 報銷具體流程1、申請工傷認定
2、工傷認定通過,你自己或者你授權單位領取工傷認定決定書
3、拿工傷認定書及相關材料去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4、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果估計10天左右出來,給你確定傷殘級別(達到最低級別10級就有賠償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就業補助金。一起是11個月工資)
5、填寫工傷醫療待遇申請表
6、工傷保險醫療費報銷(所有醫療費用除極少數非保險內藥品、醫療產生的交通、住宿、營養費等等均可以報銷)營養費和交通費有具體標準 報銷所需材料
1、 醫療費用專用收據(發票)(背面有工傷職工或家屬簽字)
2、 門(急)診病歷復印件(含封面復印)
3、 社會工傷保險醫療待遇申請表(單位加蓋公章)
4、 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5、 個人書面報告
6、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原件和復印件
7、 單位書面申請(非定點醫院就醫)
8、 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9、 出院小結原件和復印件
10、 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11、 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原件和復印件
12、 康復輔助器具申請表(如果你不是傷殘用不上就不要了)
13、 單位書面報告(撥付至指定銀行賬戶)
三、工傷認定生效后能推翻嗎,有哪些規定
可以推翻,勞動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結論是具體的行政行為,《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對勞動行政部門工傷認定結論不服,應當在工傷認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對經過行政復議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復議決定不服,應當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對經過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工傷認定結論,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五條
[1]《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
[1]《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
[2]《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1]《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