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交通事故逃逸處理

一、你好,問一下輕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應當怎樣處理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事故中,輕微交通事故,車輛逃逸怎么處理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含義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肇事逃逸的構成條件主要有第一,行為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這是前提;交通肇事但按照《解釋》第1條和第2條的規定尚未達到犯罪標準的,即使逃逸,亦不屬于其范圍。第二,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因素。如果行為人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的發生而離開現場,則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人明知發生了交通事故,否則亦不能認定有“逃逸”行為。換言之,“逃逸”是具有主觀評價色彩的。第三,行為人主觀上是為了逃避事故責任,逃避法律的追究的目的。以上就是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處理的回答望采納
引用法規
[1]《解釋》 第1條和第2條
三、輕微事故交通事故逃逸,交警怎么處理
事雙方須自行快速撤離現場,通過保險進行事故善后賠償處理,不再停留于事故現場等待交警處理,以減少道路擁堵現象。無法達成協議不能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但是,即使是小型交通事故,也要保障自己因此受到的損害得到賠償。所以,在撤離現場之前,必須記住與對方當事人對事實和交通事故成因做一個書面記載,包括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等,并共同簽名。如果能即時達成協議書也可以立即寫一個事故處理協議書,寫清協商賠償數額和賠償方式,之后立即撤離現場。當事人均已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以上就是輕微交通事故交警怎么處理的相關,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疑惑,請繼續重新詢問我們。
四、小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處理?
如果當事人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公安機關原則上也可以接受。為了方便事故當事人及時解決糾紛,如果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的,公安機關可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即指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應當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理交通事故等相關規定處理,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進行現場處理,搜集證據,進行相關鑒定;根據事故現場勘察、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接受當事人的請求,對當事人之間關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進行調解,賠償標準參照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執行,以上便是小區交通事故怎么處理的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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